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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保护到底有多难?——对《京华时报》长城破坏报道的私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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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8日,《京华时报》刊出一篇题为《万里长城濒危,三成消失身影》的报道。这篇报道被人民网、中国网、凤凰网、参考消息网、新浪微博,甚至香港、新加坡等地区和国家一些有影响力的媒体广泛转载,在社会上引起反响。我看到很多网友和身边的朋友对此进行了热烈讨论,或责问政府管理不力,或检讨公众保护意识淡漠,或对长城的破坏充满愤怒与遗憾。
作为一名年轻的文物工作者,同时也是长城研究与保护管理者,我很愿意,并认为自己也很有责任参与这一讨论。我也非常希望关心长城的朋友们能够对我们的工作有所了解。
首先,我要感谢《京华时报》等媒体对长城的关注,同时也很欣慰的看到全社会对长城给予的关爱。长城是全世界最长、最大的文化遗产。报道中提到,仅仅靠专业的文物工作者来保护长城是不够的,这需要全社会的参与。而新闻媒体在长城保护宣传与教育的过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公众的热烈回应,使我相信,长城保护有着坚实与广泛的社会基础。基于此,我对未来的长城保护工作充满信心。
但我们必须承认,长城在当代面临着空前的破坏威胁,而长城保护工作还远远不能满足保护需求。我想这其中的原因是复杂的。
我个人从2010年开始参与长城保护与管理工作,至今已有五六年的时间。这期间,我有幸踏足很多长城遗址分布的地区,饱览长城之壮美,也对各地长城保护状况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对从事长城保护工作的基层工作者,以及文物行政部门各级领导干部有了很多接触。
在真正接触长城保护工作之前,和很多朋友一样,我对长城的概念只有山海关和八达岭。现在我知道,那并不是长城的全貌。长城的材质和建筑类型原来是如此的丰富多样。至少在公元前5世纪,中国人就开始建筑这座伟大的军事工程,从那时起,直到17世纪中叶,长城的修建几乎从未停止过。如今我们还能够看到的长城遗迹有,超过20000千米长的墙体,将近50000个遗迹单元,将近30000座烽火台、敌台和马面等单体建筑,沿途还有超过2000座的关口和城堡。长城行走在高山之巅,草原深处,沙漠腹地,甚至繁华的城镇之中。中国北方几乎每一种地理环境中都能够看到长城的身影。中国古人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因地制宜的建筑长城。在黄土高原上,他们用夯土建筑的烽火台尽显沧桑;在华北山区,他们用山石砌筑的边墙行走在云端;在重要的关塞,他们用青砖包砌的城墙固若金汤;在沙漠戈壁,他们用沙土和芦苇砌筑的墙体竟屹立千年而不倒。
走过越多的长城,你就越能够发现它的魅力,更加疯狂的热爱它,追逐它。在我看来,当代的长城保护管理工作者,无不是热爱长城的人。他们年龄各异,岗位与职责有别,但都有着坚定的信念和无限的激情。从家住长城沿线的普通农民到文物局的长官,他们中的很多人,在保护长城的工作过程中,成了发烧友,甚至成为了当地知名的长城摄影家和作家。他们常年奔走在野外,风餐露宿,放弃安逸的生活,忘记身心的疲惫,只为中华民族的伟大象征能够再矗立一千年。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他们是一群值得尊敬的人。
然而他们忘我的工作,却无法照顾到长城的每一寸墙体。他们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是难以想象的,他们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也是应当被历史所铭记的。
我想用几组数据来向大家介绍一下他们所面对的最最基本的困难:
第一是专业人员的不足,通过下面一段的论述,你会知道,客观上,这一点在短期内是很难改善的。
曾经有学者根据文献的记载,对明代长城守军的数量做过一个推算,结论是,明代长城沿线的驻军,在最多时可以达到60万人左右。根据国家文物局2009年公布的明长城调查数据,现存明长城遗迹的全长达到8851.8千米。那么如果我们将60万军队平均分配在长城上,那么每一名士兵的防守距离就将达到将近150米。对于长城的防御来说,这已经十分吃力了,当然,这也是北方民族多次突破长城防线的原因之一。
我想说的是,我们当代的专业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者,是否有60万之众?又是否应当有60万之众?一般来讲,我国基层文物行政部门的人员编制在5-10人左右。乘以明长城沿线的403个县,也只有不过数千人。长城时刻所面临的威胁,自然因素何止地震、洪水,人为因素又何止生产生活与盗掘?如果仅仅由这数千人对超过20000千米的长城进行日常的巡护与管理(其中相当一部分位于环境恶劣,人迹罕至的沙漠戈壁之中),又怎么能够保证长城不受到一点破坏呢?
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长城保护条例》,成为我国第一批针对单一文化遗产保护所制定的法律文件,足见国家对长城的重视,其中规定了一项“长城保护员制度”,即各地文物部门与长城沿线村镇或居民以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将每一段长城的保护管理职责落实到个人,国家也会给以一定的经济和物质上的支持。这样一来,与长城关系最密切的一群人,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内,参与长城的保护管理工作。
《京华时报》所提及的河北省抚宁县,正是第一批长城保护员制度实行的试点县。而压题照片中的梅景田正是这些长城保护员中的代表人物。从20世纪80年代起,以张鹤珊为代表的一批长城沿线居民,就开始义务保护长城,涌现出了很多优秀人物和感人事迹,又如北京市八达岭镇70岁的长城保护员梅景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马背上的长城保护员”蒙古族牧民巴特尔等等,他们的事迹也曾见于新闻报道。2012年,国家对他们进行了公开表彰,这是对公众参与长城保护工作的肯定与鼓励。
然而,对20000千米长的长城进行保护,我们还需要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第二是经费的限制。长城作为一项对外防御工程,它们往往修建在边疆地区。这些地区,在当代仍然有很多是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
2012年3月19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当年的国家级贫困县名单。前面提到中国长城分布于403个县域,这其中有超过100个县榜上有名。除了人员不足之外,长城保护经费也是一个大问题。
2005年,国家文物局出台了“长城保护工程(2005-2014年)总体方案”。此后的十年间,中央财政在长城保护方面投入资金将近9亿元人民币,实施的长城调查、保护规划编制与保护工程超过100项,不可谓投入不多。但同样的问题是,将这9亿元平均分摊在20000千米长的长城上,平均每千米的长城的经费投入所剩无几。
作为一个长期混迹于网络的年轻人来说,面对社会舆论的惯用思维,我有时会有杞人忧天式的担心,假如国家对于长城保护投入的经费翻一番,达到18亿元时,舆论会有怎样的反响?会不会有人说,“在边远山区还有多少孩子吃不上饭,投入这么多经费来保护长城是否值得”这样的话呢?
第三个困难,我想是长城保护理念的问题。
长城的保护管理,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但是,长城也并不是想怎么保护就怎么保护的。它面临着保护目的、方法、程序和效果的学术争论,有时是十分激烈的争论。
20世纪70-80年代,习仲勋、邓小平同志曾提出了“爱我中华,修我长城”的口号,各地在这一口号的指引下,陆续开展了长城修复工程。实际上,长城的修复工作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已经展开。著名的北京八达岭长城修缮工程,就是在著名建筑学家罗哲文先生的主持下,于1952年完成的。那时,距离中国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还早了将近10年。但是长城保护的紧迫性,和保护方法研究的长期性之间的矛盾,至今仍然尴尬的存在着。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改革开放之后,随着经济建设大规模开展,长城沿线也实施了一些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它们不可避免的与长城发声关系,如铁路、公路和油气管道的铺设,都有可能从长城上穿越而过。《长城保护条例》对于这一类工程有着明确的规定,当建设工程需要穿越长城时,只能采取挖掘隧道下穿或架设桥梁上跨的方式。这一规定是出于对长城本体的保护。以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的Luca Zan教授为代表的一些国内外学者就明确反对这种规定和做法。他们认为,与其下穿或上跨长城,不如直接在长城上开豁口,这样不会破坏长城的整体景观。
像这样的理念之争,比比皆是。由于长城太过庞大与复杂,对它进行的保护工作,不可能满足每一个人的口味。而不同理念的冲突,对社会公众的观念也会形成影响。
无论长城保护管理工作面临多少困难,从官方到社会,很多人都在努力工作者,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
国家2006年实施的“长城保护工程”是一个综合性的长城保护项目,对于长城保护管理工作中的立法、资源调查、保护规划、保护工程、经费投入、文物执法、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划。截止2014年,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的长城资源调查工作完成,我们第一次了解了长城的精确长度和分布范围;《长城保护条例》出台使长城保护工作有法可依;长城沿线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大部分完成了省区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并陆续付诸实施;每年将近一个亿的经费投入,近百项长城保护修缮工程有效减缓了长城破坏……
除了扩大保护管理的社会基础,国家也正在加紧研究和制定更加科学的长城保护措施。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公约》及相关规定,国家文物局正在进行长城的“世界遗产监测”工作前期研究与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对长城进行有效的预防性保护。而录入了全部长城资源调查数据的长城资源保护管理信息系统最快也将于今年内和广大公众见面。
在官方的层面之外,我们看到,全社会对于长城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在学术研究领域,期刊网上能够搜索到的长城相关研究文章逐年递增,从70年代的每年平均两三篇到2014年的数百篇,研究内容也从历史文化扩展到文物保护、资源利用和理论政策等方面。一些高校,如天津大学等还成立了专门的长城研究机构,对长城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术研究。
另外,自上世纪80年代至今,全国各地涌现的长城保护民间团体已经达到将近20个,它们所发出的声音,已经直接影响了政府对长城保护的决策,发挥着良好的政策建议、沟通与监督作用。
前面啰啰嗦嗦的说了很多,一是希望大家能够了解长城保护有多难,另一方面也是在介绍我们所做的许许多多的事情。遗憾的是,相对于长城遭受的严重破坏,这些困难和我们的努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陌生的。我遗憾于当全社会都对长城破坏投来关注的目光时,我那些辛勤奋战在长城保护战线上的战友们,选择了集体沉默。
我曾走访过许多文物工作者,希望他们来谈一谈他们眼中的长城保护工作。很多战友对我表达了相同的意见,大体整理如下:在当前的体制下,管理者还不太清楚自己的边界在哪里,他们希望尽可能多的管理事务,反而出现了“干的越多,错的越多”的现象;对于专业队伍而言,他们的理论和实践不能很好的结合,在做事情之前又没有很好的与社会进行沟通,或者说不知道怎样与社会沟通。目前大多数人对长城还没有清楚的概念,以至于长城保护工作的实际效果与预想的情况存在很大偏差,而社会大众看在眼里的,只有长城的破坏。
诚然,不懂得如何宣传和推介自己,不善于与公众沟通和交流,是文物工作者普遍存在的不足。但我想,我们应当体量他们。“只要做事情,就一定会有人站出来说三道四。”而他们是真正实实在在做事情的人。
我想,这应当不仅仅是文物行业自己的问题。在很多其他领域也多少存在着。一个行业社会沟通能力的建立需要长期的过程,需要好的老师和好的引导。这个过程中,我认为,作为媒体人,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去帮助他们。
我们看到《京华时报》采访了长城沿线的村民、长陈保护员、民间学者、文物行政部门等各个方面的人员,力求对长城破坏进行客观报道,其中提及了长城保护的很多数据,以及工作面临的种种问题与困难,包括人员、理念等,应该说总体上向社会传达了比较理性的声音,对于人们认识长城,认识长城保护工作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
但是,对这一报道,我也有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希望能够和各位媒体朋友进行探讨。
新闻报道需要吸引公众的眼球,这一点我们能够理解。但我想,无论在哪个国家,新闻报道都要遵循三个原则,一个是客观,一个是全面,一个是严谨。
首先,文章中提到“2014年中国长城学会调查显示,长城保护状况不容乐观,以明长城为例,明长城的墙体只有8.2%保存状况较为良好,而74.1%的保存状况较差”。实际上,据我所知,长城保存状况这一组数据并非来源于长城学会2014年的调查,而是国家文物局与国家测绘局于2007-2008年联合开展的明长城资源调查。数据已于2009年春在山海关向社会公布。请问这一不符合事实的报道是否有失严谨。
第二,报道提到“《长城保护条例》仍处于一纸空文的状态。”实际情况是,在长城保护条例颁布之后,长城保护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改善。各地的长城文物执法队伍从无到有,保护工程审批程序更加严格,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直接穿越长城、私人或民间法人擅自和过度开发长城的现象基本被杜绝,长城保护管理权陆续收归文物行政部门;各地长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也有序开展起来,长城保护员制度在全国得到建立……诚然,我们的文物执法能力仍然比较弱,违反长城保护条例的行为,一时难以杜绝,但长城保护条例所起到的作用,不容抹杀。报道所说“一纸空文”,是否有失全面。
报道的最后说,“2003年9月,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世界古遗迹基金会公布了2004年度全球100处最濒危遗址名单,万里长城榜上有名。”首先,世界古遗迹基金会并不是官方机构,其数据并不具有权威性,第二,报道用十年前的数据来今天的问题,又是否不够客观。
我想,在多数文物工作者看到这篇报道之后,都会多少有些委屈。因为公众更多看到的,仍然是长城如何被破坏,而不是如何被保护。
宣传教育的不足,是长城破坏的一个重要原因。人们不能了解长城的价值,甚至不了解
长城的基本概念,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媒体是否应该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在客观陈述长城保护面临的问题与困难的同时,对于长城保护工作者给予更多的鼓励,向社会传递更多的正能量呢?
最后,请允许我代表无数默默战斗在长城保护第一线的人们,真诚邀请广大媒体朋友能够加入我们的队伍,用你们手中的笔,把我们的热血和激情传递给更多的人,希望你们能够
成为长城保护工作的坚强支持者,和有力的参与者。
数十年之后,当长城以更加雄壮的身姿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我们可以共同自豪的说,长城保护工作者的星河之中,曾闪烁着我的一份光芒!
以上。
我儿不如我,有钱又如何;我儿比我强,要钱也没用
本帖由 孟姜男 于2015-06-30 16:11:17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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